厦湖府〔2015〕108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湖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直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成立湖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徐国庆(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刘琦龙(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陈 竑(区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陈 枫(区政府办主任)
洪奕文(区综治办主任)
柯友升(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建成(区经信局调研员)
李 东(区卫计局局长)
黄 伟(区教育局局长)
吴淑真(区科技局局长)
林荣福(区司法局局长)
辜琦皇(区财政局局长)
王华安(区建设局局长)
陈颢颖(区商务局局长)
郭漳楚(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局长)
张金坪(区统计局局长)
裴再生(区市政园林局局长)
范金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叶 青(区法院政治处主任)
侯春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信斌(湖里公安分局副局长)
罗辉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凯华(湖里环保分局局长)
郭晓平(湖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水可(殿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晓民(江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锦城(禾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滨(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罗辉明兼任,副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龚小华担任。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