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公告期限延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16 00:00

厦湖府〔2015〕113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公告期限延期的通知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后埔—枋湖旧村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后埔片区金昌路西段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厦湖征告〔2011〕2号)及其延期通知规定的房屋征收期限至2015年9月30日期满。根据区征收部门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16年9月30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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