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2015〕113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公告期限延期的通知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后埔—枋湖旧村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后埔片区金昌路西段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公告》(厦湖征告〔2011〕2号)及其延期通知规定的房屋征收期限至2015年9月30日期满。根据区征收部门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征收期限延长至2016年9月30日。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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