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建设局、湖里区民政局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自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11 10:49

各街道办: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推行社区民主协商,完善社区多元共治体系,现将《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自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街道组织辖区各社区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落实好各项文件精神:

  一、加强组织领导。小区业委会的选举工作,关系到湖里区小区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和提升,关系到辖区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街道办应高度重视小区业委会选举工作,要牢牢抓掌握主导权,确保业委会的选举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指导好业委会选举工作,把好提前关,确保选对人。

  二、抓好调查摸底。各街道办要对小区的社情民意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要挖掘出有大局意识、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领导、配合意识强、热心服务居民的一批业主,为业委会的选举做好人才推荐和准备工作。鼓励动员小区内区、街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出来参选业委会成员。在区情选情研判的基础上,实施“一区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三、抓好资格审查。各街道办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业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由小区业委会选举筹备组写入选举办法,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或公示等办法,取得大多数业主认同后,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引导党员和群众严格对照业委会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全面推行任职资格条件联审制度,各街道要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各街道办要根据本通知,结合各街道办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要认真总结、交流和推广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今后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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