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1-17 00:00

厦湖府办〔2015〕102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直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国庆(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琦龙(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罗辉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荣宝 (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区委非公工委副书记)

  陈  竑(区委宣传部部长助理)

  洪奕文(区综治办主任)

  许艺艺(区委编办主任)

  黄  伟(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教育局局长)

  谢  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主任)

  柯友升(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建成(区经信局调研员)

  李  东(区卫计局局长)

  吴淑真(区科技局局长)

  章再耕(区民政局局长)

  林荣福(区司法局局长)

  辜琦皇(区财政局局长)

  王华安(区建设局局长)

  陈颢颖(区商务局局长)

  郭漳楚(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局长)

  张金坪(区统计局局长)

  裴再生(区市政园林局局长)

  范金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叶  青(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

  侯春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韦信斌(湖里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凯华(湖里环保分局局长)

  陈  枫(湖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水可(殿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晓民(江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洪志伟(禾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滨(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辉明兼任,副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龚小华担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对口科室负责人担任。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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