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办〔2015〕105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评估指标考核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湖里区201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委办〔2015〕99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绩效评估指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街道、各部门)
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照《湖里区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厦湖府办〔2015〕11号)的要求,于2015年12月5日前,各单位应向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书面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同时报告本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各街道、各部门)
1.2015年规范性文件是否按规定报送备案审查;
2.规范性文件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三)案卷质量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
1.2015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的案卷,是否按省法制办制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评估标准》和相关档案管理规范入卷。
2.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公布,是否在具体案件中得到执行。
3.2015年的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进行报备。
二、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3-4日
三、考核方式
采取全面评查、综合通报的方式,检查各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落实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检查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检查组成员
由区法制办、区效能办牵头,抽调相关单位法制联络人,并邀请区人大法制内司委、行评代表参加。
(二)报送相关材料
各单位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区法制办:
1.2015年发文目录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15年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目录;
3.2015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案卷目录。
评查小组根据执法案卷目录抽查其中4卷(12月2日另行通知报送)。
联系人:杨煌达,联系电话:5722084;
洪淳淳,联系电话:572282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抄送:市法制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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