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1-25 00:00

厦湖府〔2015〕139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直各办、局:

  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45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厦府〔2015〕31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区农业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对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将成立湖里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区财政局、市政园林局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街道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管辖范围的普查实施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区、街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普查经费并列入2016年度及相应年度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确保普查工作正常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依法进行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强化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全面、真实、可信。

    

  附件:湖里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5日

    

    

附件

    

  湖里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琦龙(副区长)

  副组长:欧阳平(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金坪(区统计局局长)

  潘南渊(区发改局调研员)

  马竞生(区财政局副局长)

  叶跃民(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成  员:杨运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敏(区民政局调研员)

  傅瑞生(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明琳(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张明琳兼任。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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