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湖里区地质灾害排查评估整治工作协调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1-30 00:00

厦湖府〔2015〕141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湖里区地质灾害排查评估整治工作协调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排查评估整治工作,决定成立湖里区地质灾害排查评估整治工作协调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洪耀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柯温良(区府办分管副主任)

  副  组  长:刘毅光(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局长)

  王华安(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陈  玮(市国土房产局湖里工作处副主任)

  翁芳玲(市规划委直属分局审批科科长)

  潘南渊(区发改局副局长)

  朱  觉(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正清(区财政局副调研员)

  孙  琦(区建设局副局长)

  洪珠琴(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叶跃民(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姜海军(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曾朝军(湖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志勇(殿前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天友(江头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林长发(禾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耀明(金山街道副调研员)

  协调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国土房产局湖里工作处,陈玮兼任主任,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排查评估整治日常协调工作、制定全区排查评估整治实施方案、协调落实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整治经费、协调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支持、督促各街道办做好地质灾害排查评估整治工作。各街道办应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负责辖区地质灾害排查评估整治工作。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抄送:厦门市国土房产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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