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2015〕142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拟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拟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该项目东起鳌山路,接在建环岛路(集美大桥—鳌山路段),向西跨鳌山路后下穿嘉禾路、福厦铁路,终点接高殿二号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厦湖府[2015]142号附件.环岛路(鳌山路-高殿二号路段)国有土地上征收范围地形图201500820.rar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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