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办〔2015〕127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陆定超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教育督导条例》和我区当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任命:
陆定超同志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职时间从2015年10月23日起。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抄送: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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