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陆定超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28 00:00

厦湖府办〔2015〕127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陆定超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教育督导条例》和我区当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任命:

  陆定超同志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职时间从2015年10月23日起。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抄送: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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