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13 00:00

  厦湖府办〔2016〕3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家伟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翁国华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洪志彬  区经信局局长

  辜琦皇  区财政局局长

  孙  琦  区建设局副局长

  张金坪  区统计局局长

  罗天兴  区文明办

  王小帅  湖里街道办事处

  方均纪  殿前街道办事处

  戴春梅  江头街道办事处

  秦宪帅  禾山街道办事处

  陈秀忠  金山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区经信局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减耗计量、检查指导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的协调与落实,并负责指导、监督公共机构节能经费支出管理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4.区建设局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工作。

  5.区统计局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工作。

  6.区文明办负责检查督促全区的节能工作。

  7.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街道的节能工作。

  湖里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加强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的联系。成员如下:

  主  任:贾玉琴

  副主任:苏 宁

  成  员:严国军  周运才  葛  勇  王明溪 梁淑梅

  梅学龙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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