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裴再生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26 00:00

  厦湖府〔2016〕88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裴再生免职的通知

  

因到退休年龄,经研究决定:

  免去裴再生的厦门市湖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6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武部,湖里公安分局、湖里区国税局、湖里区地税局、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湖里环保分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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