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2016〕105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筼筜湖第二排涝泵站及西堤闸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拟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255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筼筜湖第二排涝泵站及西堤闸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论证会的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现将厦门市筼筜湖第二排涝泵站及西堤闸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拟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该项目位于湖滨北路立交桥外侧,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面积为1947.068平方米(详见附图)。
特此公告。
附件:厦湖府〔2016〕105号附件,厦门市筼筜湖第二排涝泵站及西堤闸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pdf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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