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6年度校园综治安全检查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结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区教育局将对区属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年度校园综治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1月4日
二、检查对象
区属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三、检查项目
区属165所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综治安全目标管理检查。由于今年是全省统一部署的平安校园等级创建第二年和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收官年,还有6所新开办幼儿园未确定等级,区教育局将在进行综治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及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检查,这6所幼儿园分别是:康乐新村幼儿园塘边分园、群星幼儿园、蓝精灵幼儿园、贝亲幼儿园、康希幼儿园、贝乐幼儿园
四、检查组织
区教育局成立校园综治安全检查组。
组 长:朱 觉(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鲍远东(教育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叶 宁、陈明远、陈 琦
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联系人:陈琦,电话:5722662)。
五、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以年度综治安全检查为主,第一步:各校园对照《厦门市中小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检查表》进行自评;第二步:检查组进行抽查复核,提交局务会研究确定检查等级。
六、检查运用
综治安全检查基本分1000分,工作创新100分,合计1100分,检查结果分为四档,900分(含)以上为优秀,800分(含)以上为良好,650分(含)以上为合格;650分以下为不合格。检查结果以文件通报。
综治安全检查后,对6所尚未确定等级的校园结合《福建省中小学“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检查验收标准》、《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评定标准》,对应折算各校(园)检查分数,确定平安校园创建和安全标准化提升等级。
七、检查要求
1.请各校(园)对照《厦门市中小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检查表》(见附件),先行开展自查打分,归纳整理相应安全台帐资料备查,填好检查表“自评”栏和自评总分(幼儿园检查参照执行),盖章后于10月26日前上交安全保卫科。
2.10月27日起,检查人员参照校(园)自评意见逐项核查打分,然后下校进行重点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指导整改并跟踪反馈。
3.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填好“检查总分”及“意见”栏,签名确认后,形成初评意见提交局务会确定检查等级。
附件:厦门市中小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检查表
湖里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21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综治办、区安监局。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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