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2016〕145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魏炜等任免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任命:
魏炜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慧勤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涛为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许铭松为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至2017年4月);
向常海为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可可为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竞生为厦门市湖里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厦门市湖里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叶毓青为厦门市湖里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林德才为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高良为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副局长;
曾省才为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天真为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调研员(保留原领导职务待遇);
翁国华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保留原领导职务待遇);
李玉昆为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调研员(保留原领导职务待遇);
林俊芳为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副调研员;
免去:
许铭松的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向常海的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调研员职务;
马竞生的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郑高良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曾省才的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李天真的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副局长、厦门市湖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援前线办公室主任职务;
翁国华的厦门市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玉昆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湖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敏的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调研员职务;
林长发的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庄伟的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9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直各部、委、办、局,
各人民团体,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武部,湖里公安分局、
湖里区国税局、湖里区地税局、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湖里环保
分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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