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文〔2017〕49号
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区旅游
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
根据《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旅发行〔2017〕6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17〕18号)要求,结合我区旅游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湖里区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湖里区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旅发行〔2017〕6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安字〔2017〕18号),定于从2017年6月至2018年春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旅发委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旅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全区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和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在全区集中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旅游安全隐患,强化旅游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全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指导其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我局将组织本区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旅发委,市旅发委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
三、检查内容
(一)旅行社: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情况;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包含安全事项的内容;导游带团队执行派团单规定的旅游线路、车辆、住宿、用餐等;旅行社和导游人员(领队人员)了解旅游线路及所到景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告知游客;规范完善旅游包车;规范组团派团程序;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告知游客投保人身意外险;出境游安全保障;旅游安全信息卡使用,其他安全项目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星级饭店: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情况;饭店的消防设施、防盗设施、食品安全设施等维护保养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消控、安保是否24小时专人值班和人员熟练使用各类器材情况;反恐防暴器材保障情况;后厨的供用气场所、厨烟的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特种设施设备、电气、制冷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和人员持证上岗;张贴相关操作规定等情况。
(三)A级景区: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情况;“三必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景区配备的电梯、电动车、娱乐设备、游船等特种设施设备的许可备案、维护保养情况;A级景区高风险项目安全标准和许可、大承载量核定、发布,游客分流预案和预报预警等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公布情况;安全机构或人员配备、安保人员熟练使用各类器材情况;反恐防暴器材保障情况;消防、森林防火和游乐项目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景区内交通标识、提醒警语和救援器材以及设立医务室或应急医疗箱,配备游客常备药品等;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四、工作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市区检查。我局将对辖区内的涉旅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全市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并对我局督查全覆盖,对旅游企业的抽查不低于10%。
(三)开展督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按照阶段工作安排,每阶段组织对各区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省旅游局将在9月中下旬和2018年春节前,分别组织福建省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
五、工作步骤
旅游安全大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都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区检查、开展督查三种方式开展并及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第一阶段(从发文之日起到9月20日)。以推进旅游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确保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旅游安全为主要目标。我局将重点检查旅游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要重点对旅游包车、星级饭店的防火、防盗、反恐、防爆、防食物中毒、特种设备,A级景区的高风险旅游项目、最大承截量核定等实现检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涉旅企业,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停业等强制措施。
第二阶段(9月21至11月底)。以保障党的十九大会议召开为主要目标。我局将突出容易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着重抓好旅游包车、A级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流量控制、出境安全等四大环节,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旅游安全的督查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确保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全省旅游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以做好岁末年初旅游安全工作为主要目标。我局将把握冬季和岁末年初旅游安全工作特点和规律,强化责任和各项工作举措,加强旅游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2018年春节旅游市场秩序、安全的督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岁末年初旅游各项工作平稳度过。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实施方案。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要制定本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进一步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台账,要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检查到位。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要依照制度、标准等要求,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本企业的重点场所和要害部位,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检查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厦门市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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