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04 00:00

  厦湖府办〔2017〕57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湖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湖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厦委办发〔2017〕7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湖里区地处厦门岛北部,辖区内无河流,涉及水环境主要指辖区内1座小1型水库(即湖边水库),1处近岸海域(即五缘湾),3处景观水体(即埭辽公园、火炬公园、湖里公园)三类主要水体以及各市政排污(排海、排涝)等管网。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空间管制能力。加强辖区内主要水体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和恢复,以保护水生态环境和维护水环境健康为前提,合理开发利用主要水体周边环境资源,发挥经济社会服务功能。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加强节水型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海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海排污口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推进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染防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加强湖边水库周边环境治理和巡查;加强景观水体的综合整治,推进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以清淤为主、局部截污为辅的洪水头明渠综合整治,将明渠中西潘社排水管接到湖边水库污水截流泵站,纳入城市污水处理体系;组织开展以清淤疏通为主的钟宅、高殿明渠综合整治;推进协调市污水处理部门开展湖里城区污水截流,落实五缘湾10处截流点的建设,提升五缘内湾水质,落实兴湖路、南山路、中埔截污项目的建设,确保湖里辖区入海口的水质质量。到2020年,我辖区内湖边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埭辽公园水质达到或优于IV类,五缘湾海域水质优良(I、II类)比例达到65%以上。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水土保持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

  三、工作职责

  (一)区党政职责。区委主要负责监督、指导河长制工作,区政府负责开展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

  (二)区级河长职责。区级河长由区长徐国庆担任,负责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设副河长2名,由常务副区长林充贺,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王伟军担任,协助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区级河长对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检查督导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三)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在区市政园林局,日常工作由区农业水利防洪事务中心承担。主任由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孙琦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区市政园林局调研员麻德玮、湖里环保分局副调研员石振南担任,成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卫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湖里环保分局组成。市市政园林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各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协调沟通辖区内入海排污口水质监测等相关业务工作。

  (四)区级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推进辖区水环境保护管理有关重点项目,协调辖区水环境保护管理相关的重点产业规划布局,协助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

  区经信局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水环境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城市节水工作,配合市建设局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负责城市各市政排污(排海、排涝)等管网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配合市卫计委做好饮用水安全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配合市市政园林局指导、监督辖区范围内水环境治理工作,城市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指导、监督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做好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协助做好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辖区水环境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渣土倾倒和无证开采、贩卖无证开采砂、石、土资源的违法行为。

  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负责做好水环境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监督指导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湖里环保分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落实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保监管,指导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组织实施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监测。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区委区政府是辖区内水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水环境治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水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实行“一口一档、一水一档”,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开展辖区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实现数据共享。依托省水环境统一监测平台,构建省、市、县(区)三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健全数据库。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查找根源、整改落实。

  (三)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执法部门,对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执法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水环境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3月下旬区级河长到位,组建区级河长制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落实排查摸底。要抓紧落实辖区水环境污染源的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各主要水体、城区排污(排海、排涝)管网路径和入海排污口情况,建立完善“一水一档”、“一口一档”,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制定辖区排污系统治理方案,加快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分解我区的行业任务指标,确保科学合理、符合我区实际,并将任务指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

  (四)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要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水环境管养、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附件: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湖里区区级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件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湖里区

     区级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名单

  区级河长:徐国庆  区政府区长

  副 河 长:林充贺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伟军  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成    员:曾军勇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洪志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  涛  区发改局局长

  林筱丽  区经信局局长

  张金坪  区财政局局长

  郭晓平  区建设局局长

  王  萍  区卫计局局长

  孙  琦  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范金炉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毅光  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局长

  刘凯华  湖里环保分局局长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市政园林局,日常工作由区农业水利防洪事务中心承担。主任由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孙琦兼任;副主任由区市政园林局调研员麻德玮、湖里环保分局副调研员石振南担任。市市政园林局给排水处副处长黄文辉作为市市政园林局联络员,市海洋渔业研究所防灾减灾与事故调查研究室副主任黄斌作为市海洋与渔业局联络员。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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