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2017〕90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伟宏任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李伟宏兼任厦门市湖里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武部,湖里公安分局、湖里消防大队、湖里区国税局、湖里区地税局、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湖里环保分局、市质监第一分局、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市规划委直属分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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