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伟宏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2-02 03:52

  厦湖府〔2018〕9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李伟宏免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李伟宏不再兼任厦门市湖里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职务。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监委,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检察院、区法院,区人武部,湖里公安分局、湖里消防大队、湖里区国税局、湖里区地税局、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湖里环保分局、市质监第一分局、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市规划委直属分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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