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25 17:05

  厦湖府办〔2018〕40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湖里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湖里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2018年是厦门市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之年,为扎实巩固我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健康厦门战略规划,打造平安、宜居、幸福、文明的湖里,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健康促进区验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巩固金砖厦门会晤保障工作成果和我区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落实相结合、阶段整顿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条块结合,条包块管,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安排、全力以赴,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共同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三、工作步骤和任务

  我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1.制定下发《湖里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分设医疗卫生和城市建设管理两个组。其中,医疗卫生组主要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项目的落实,依托区卫计局开展工作;城市建设管理组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的落实,加强协调、督促和整改提升,依托区城管委办开展工作。

  3.4月份召开区迎审指挥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组织动员全区力量参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1.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全方位加强宣传报道,编印下发宣传材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在进入城区路口、主要街道及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国家卫生城市”大型宣传牌和电子宣传屏幕。

  2.重点开展六个方面工作:

  (1)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结合开展第三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省级卫生社区和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全面治理城区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重点开展整治“三乱”(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乱扔乱吐等现象以及社区和单位、城中村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开展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专项治理;规范集贸市场和活禽销售市场卫生管理。

  (2)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卫生整治: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整顿“六小”(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行业卫生;开展学校卫生和职业卫生专项行动。

  (3)强化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制定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整治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窝点;加大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开展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4)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各主要媒体设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全面清理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5)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切实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完善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提高传染病报告和管理水平。

  (6)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发动全区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全体居民,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组织开展全区统一控制行动。

  (三)改进提高阶段(7月1日至 8月31日)

  1.各街道、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组织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格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3.区迎审指挥部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调研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迎检工作情况进行模拟考评。

  (四)巩固加强阶段(9月1日至复审结束)

  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认真对照市、区级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落实整改,总结工作经验,全力以赴迎接国家爱卫会的抽查复审。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区里的统一部署,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把迎检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保证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绝不能推诿、扯皮。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青年志愿者等,开展环境整治、卫生保洁等活动,夯实迎审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查缺补漏,狠抓整改

  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和明查暗访发现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含整改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区迎审指挥部办公室邮箱(hlqyszhb@163.com)。对存在的问题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在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各项指标基本达到标准要求,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特别对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既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区卫生环境。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区迎检指挥部办公室和医疗卫生和城市建设管理两个工作组要建立健全检查评比制度和曝光制度,表扬先进,督促后进。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国家卫生城市迎审工作相关情况,提升民众知晓率,加强舆论监督。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由于缺乏责任心、工作不力等影响复审工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甚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湖里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复审任务分解表

  附件

  湖里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复审任务分解表

  项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截止时间

  医疗卫生组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三、重点场所卫生 四、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五、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六、病媒生物防制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区政府办

  区发改局

  区爱卫办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2.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区爱卫办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区财政局

  区编办

  3.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区爱卫办

  各街道办

  4.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区爱卫办

  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二、健康

  教育和健康促进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文体局

  区爱卫会

  各成员单位

  3.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区委宣传部

  区教育局

  区城管执法局

  4.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教育局

  区文体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5.在城市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区爱卫办        各街道办

  区委宣传部

  区城管办

  三、重点

  场所卫生

  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区卫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2.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区城管执法局

  3.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区教育局

  区卫计局

  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区安监局

  区卫计局

  四、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市政园林局

  区卫计局

  区商务局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街道办

  3.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建设局

  区商务局

  区教育局

  各街道办

  4.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

  (湖里区已无牲畜屠宰点)

  /

  (湖里区已无牲畜

  屠宰点)

  5.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区市政园林局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五、公共

  卫生与医疗服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2.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区卫计局

  区教育局

  各街道办

  3.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湖里公安分局

  五、公共

  卫生与医疗服务

  5.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区卫计局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区编办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6.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7.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8.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区卫计局

  各街道办

  六、病媒生物防制

  1.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区爱卫办

  区建设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街道办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2.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区爱卫办

  区市政园林局

  区建设局

  各街道办

  3.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区爱卫办

  各街道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商务局

  城市建设管理组工作任务

  一、市容环境卫生、二、环境保护

  一、市容

  环境卫生

  1.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政园林局

  各街道办

  区卫计局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2.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区市政园林局

  区建设局

  各街道办

  区卫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一、市容

  环境卫生

  3.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区市政园林局

  湖里环保局

  区建设局

  各街道办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4.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区市政园林局

  各街道办

  5.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街道办

  区市政园林局

  区城管执法局

  一、市容

  环境卫生

  6.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街道办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7.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各街道办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政园林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各街道办

  区市政园林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环境

  保护

  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湖里环保局

  区经信局

  区市政园林局

  各街道办

  2018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8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湖里环保局

  区建设局

  区市政园林局

  湖里公安分局

  区经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道办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湖里环保局

  区市政园林局

  4.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区卫计局

  湖里环保局

  备注: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含整改情况)报至区迎审指挥部办公室邮箱(hlqyszhb@163.com)。

   

  抄送:市爱卫办。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