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2020〕172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钟宅畲族社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延期的通告
本府《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钟宅畲族社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延期的通告》(厦湖府〔2020〕160号)规定的房屋签约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最后搬迁期限至2021年1月31日止。依征收组织协调单位申请,经研究决定,现将房屋签约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止,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止。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本府《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钟宅畲族社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厦湖府〔2018〕140号)。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