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507-0400-2018-00002
    • 发布机构: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22
    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危险化学品节前专项检查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22 10:55

      厦湖安办〔2018〕4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里区危险化学品节前专项检查暨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厦安监管二〔2018〕2号)、《厦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厦安办〔2018〕1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厦湖安办〔2017〕89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府办〔2017〕133号),厦门市湖里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厦湖消联〔2017〕3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节前工作安排,现制定湖里区危险化学品节前专项检查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抄送:市安委办。

      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印发

      湖里区危险化学品节前专项检查

      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12月18日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实现“2018执法年”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大力营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同时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紧抓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紧盯岁末年初,省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排查整改隐患,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节前专项检查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从全市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引,统筹落实《厦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厦安办〔2018〕1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厦湖安办〔2017〕89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湖府办〔2017〕133号),厦门市湖里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厦湖消联〔2017〕32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对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领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清理整顿,加强源头管理,严格依法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合力,坚决遏制发生重大涉危案(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全区社会安全稳定。

      二、治理举措

      区安监局、湖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区经信局、区建设局、湖里环保分局、质监一分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在湖里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消防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湖里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的制度创新优势,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精干力量,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问责的严肃性。全面落实危险物品“一体化”监管要求,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治理要求,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求,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全区上下率先来一次彻彻底底的大排查、大整治。

      (一)深入一线开展排查,确保问题隐患见底。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对负有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企业和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片区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有针对性的加强对硝化棉、剧毒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散装汽油等的排查,全面摸清各类重点场所、片区特别是人员密集部位安全管理状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采集相关排查对象基本情况,区分高危与普通,重点与一般,切实做到底数清楚。同时落实消防火灾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着重突出沿街商铺住人,简易临时搭盖住人,违章建筑住人,“三合一”“多合一”隐患,电气线路等方面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实现压力有效传导。

      各单位要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列入2018年的开年大事,进入部门街道决策重点,主要领导关注视野,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计划,结合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下决心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整治一批“临危乱”部位,处理一批顶风违规,屡查不改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同时通过活动宣传,送法入企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涉危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防范意识。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商户出租房业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问题整改,明确安全检查重点内容,解决末端防控“最后一公里”问题,形成全面监管的闭合回路。

      (三)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达到问题归零无反弹。

      一是充分借鉴湖里区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水平。强化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社区安全员的信息平台管道,构建“片长+路长+楼长+户长+热心群众”的举报互动网络,充分挖掘“厦门百姓”APP的辅助监管功能,打一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人民战争。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检自查自纠活动,督促其做好制度体系建设,安全机构运行和经常性评估评比。三是各街道办要组织网格化排查,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大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搞好对接,必要时签定责任状,同时灵活运用宣讲、约谈、处罚、查封、停产整顿等问责方式,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四是各执法力量要采取实地查看、实物核对、台账检查、系统巡检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从生产、销售、发货装载环节等源头到储存、使用等末端,全面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高危消防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统筹研究整改解决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问题。

      (四)继续深化“打非治违”,摁住重难点问题不松劲。

      一是认真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不达标问题,对资质有瑕疵,安评有漏洞,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顶格处罚,依法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二是彻底根除烟花爆竹违法经营企业,坚决落实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三是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运输(发货装载环节)各类危化品特别是“醇基燃料”的行为。严格落实购买散装汽油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加油站打非治违工作。坚决防止私售私购私存私用“醇基燃料”的现象反弹回潮,用要对企业商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零懈怠”,该罚款的罚款,该责令停产停业的责令停产停业,该吊证的吊证,涉及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1月底之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至3月中旬)。要坚持“有患必除,除患务尽”,全面落实各项举措,全面开展集中治理,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明确要求、督办期限,严防引发重大安全问题。

      (三)巩固验收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区安委办将组织区安监局、湖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区经信局、区建设局、湖里环保分局、质监一分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治理工作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平安厦门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细化具体的专项治理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目标,迅速采取行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一项一项落实,一层一层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此次专项治理,着力破解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管难题。要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全力推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监管不到位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权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发动。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短信、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引导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组织媒体宣传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增强企业风险意识和群众识别方法能力。要建立举报奖励专项经费,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主动检举揭发违规活动和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查处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消防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单位在2月10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方案上报区安委办,3月31日前上报排查整治总结,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随时上报。联系人:戴圆,联系电话:5722417,邮箱:hlaj@hul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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