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507-3201-2013-00083
- 备注/文号:厦湖安监〔2012〕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1-06
厦湖安监〔2012〕1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l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316室,邮编:361009,电话:0592-5653025。)。
一、概述
2011年,湖里区安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坚决按照《条例》规定和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立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1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安全生产情况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把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到湖里区安监局办公室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1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本局内部事务及内部请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七、附表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 政府信息 年度报告 公开
厦门市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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