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507-3201-2013-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安监〔2013〕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1-05
厦门市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05 08:00

  厦湖安监〔2013〕1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l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315室,邮编:361009,电话:0592-5722301,电子邮箱:hlaj@huli.gov.cn)。

  一、概述

  2012年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坚决按照《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立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郑陆全同志为组长的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部署推进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

  进一步完善《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及适用范围,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四)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如有需要,我局还将采用以下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度本机关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把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湖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到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从陌生到熟悉,虽已逐步进入正轨,但该项工作仍存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理解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监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法规的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

11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

11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5日

  厦门市湖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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