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2-02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厦湖财〔2022〕19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02
    湖里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2-03-02 16:03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2〕1号)及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厦财行〔2022〕3号)有关精神,现就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等重要资产情况;汇总表由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编报。

      2.填报说明是对资产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3.分析报告是按照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有关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情况的分析和总结,重点突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运转、支持事业发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并对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报送区财政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

      (二)报送内容

      1.报送材料。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以正式文件向区财政局报送资产报表汇总表、编报说明、分析报告。报表封面签章齐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均应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2.报送格式。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通过厦门市湖里区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资产平台)上传,单位应同时上传签章的PDF版本和WORD版本,两个版本的内容需完全一致。

      3.报送方式。通过资产平台填报2021年度资产年报,填报路径为:资产平台的“政府报表”模块-2021年资产年报。系统于2022年3月7日正式开放填报。

      三、工作组织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编制、审核等工作开展,确保数据应报尽报,不重不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经得起财政部报表会审和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的质询。

      (二)夯实基础,狠抓整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年终盘点,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化文物资产、PPP项目资产全面纳入核算和管理范围,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各单位应结合同级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以及审计、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核算不全面、产权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做好分析,强化审核。各单位要提升数据分析运用能力,充分发挥资产数据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作用,按照提纲认真撰写编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既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身情况,也要突出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同时还要反映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自查和整改情况。加大资产年报审核力度,建立资产年报与企业决算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数据对比、审核机制,确保同口径数据一致。对本年度和上年度相比重大数据变动,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等现象,应当详细说明情况。区财政局将对各单位编报说明和分析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作为考核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参考。

      (四)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落实相关安全保密要求,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四、其他事项

      (一)资料下载。各单位可以从资产平台公告栏中下载报表编报相关材料。

      (二)联系方式。技术咨询电话:0592-5390080、5971605。

      附件:1.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

      2.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提纲

      3.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提纲

      4.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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