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5号)、《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受疫情影响行业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厦金管〔2020〕20号)及《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受疫情影响行业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厦金管〔2020〕2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湖里区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有关情况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申报事项
“申请主体”为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和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外贸五类困难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应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70%以上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包括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自然人。
“贷款”为企业流动资金类及贸易融资类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30万元(累计数)及以上新发放(含展期)的贷款,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类贷款贴息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基本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3.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要体现贷款前12个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月份为准);
4.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凭证;
5.收款收据;
6.纳税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位)(税务局出具);
7.《企业承诺书》
8.受理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有关证照、原始凭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供原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流程
申请企业登录“湖里金融”、“厦门市民卡”微信公众号,按税收归属地选择所属街道,填写相关信息进行预申报登记,由街道办通知申请企业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经街道办事处、会计师事务所与区财政局审核后兑现政策。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可网上预申报,正常上班时间可提交纸质材料(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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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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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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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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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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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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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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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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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5733(街道)
5722446
(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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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西路551号(湖里街道办事处10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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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前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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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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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先生
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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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2162(街道) 5726050 (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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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长浩路223号(殿前街道办事处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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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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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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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先生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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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5316(街道) 5722823
(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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枋湖北二路889号(禾山街道办事处1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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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头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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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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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姐
房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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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5198(街道) 5726032
(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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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二楼财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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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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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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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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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2077(街道) 5726037 (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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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云顶北路16号(金山街道办事处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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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企业应承诺对提交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准确完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贷款资金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于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企业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预贴息金额大于实际应贴息金额,企业应按受补助贴息时间和实际贷款使用时间相差天数的贴息资金缴回发放部门。政策执行结束后,各街道办根据所查询银行反馈的实际还款情况,及时追回多支付的贴息资金。
附件:1.厦门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类贷款贴息申请表
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