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2-0400-2025-00015
    • 发布机构:湖里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7
    关于2024年区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5-04-07 15:5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债务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目前,我区政府债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统一发行,并转贷我区使用。

      2024年,厦门市财政局转贷我区债券资金56.6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1亿元,再融资债券45.51亿元。新增债券11.1亿元分别为:一般债券1.1亿元,包含发行在2024年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0.5亿元和厦门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0.6亿元;专项债券10亿元,包含发行在2024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十期)0.5亿元、2024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0.85亿元、2024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四期)7.5亿元和2024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六期)1.15亿元。再融资债券45.51亿元分别为:再融资一般债券3.51亿元,发行在2024年厦门市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中;再融资专项债券42亿元,包含发行在2024年厦门市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一期)27亿元和2024年厦门市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15亿元。厦门市财政局已按规定对债券发行结果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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