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2-0306-2014-00002
- 备注/文号:厦湖财〔2014〕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附表共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枋湖南路161号627办公室;邮编361009 ;电话:5722338;传真:5722519 ;电子邮箱:hlcz@huli.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3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情况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日常工作由综合科具体负责,科室负责人为李思哲,具体工作人员为姚志斌、林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局长亲自抓,科室领导分线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1.建立主动公开机制。按照《条例》的要求,明确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机制。进一步降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成本,同时也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服务作用,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处理、答复、收费等程序,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
3.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工作职责,在公开财政信息前,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避免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013年,我们开展了《条例》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升了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8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法规文件、行政许可、人事信息、资金管理、工作动态等。所有信息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件,通过区政府网站受理,内容主要是关于我区2012年度区级财政收支情况。
已答复信息一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信息一件。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申请经费的请示、报告等方面的内容,以及本单位制作的文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厦府〔2010〕41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湖里区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厦湖财〔2011〕23号),规范了我区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及公开载体。其中,由区财政部门负责主动公开的预算信息包括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由各部门负责公开的部门预算内容包括部门收支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及预算编制说明。
2.根据《湖里区财政局关于2012年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厦湖财决批〔2013〕1号),要求各预算单位自区财政局批复单位决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 “三公”经费管理,更有效的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稳妥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发布了《关于定期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通知》(厦湖财〔2013〕34号),要求全区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要按月定期上报,每月15日前上报从年初至上月止累计实际发生数。各单位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对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统计结果负责,为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做好工作准备。
附件:湖里区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2014年 1月2 日
附件
湖里区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169 |
389 |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0 |
280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7 |
7 |
3.不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102 |
102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1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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