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2-0101-2016-00002
  • 备注/文号:厦湖财〔2016〕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4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04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附表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枋湖南路161号627办公室;邮编361009 ;电话:5722338;传真:5722519 ;电子邮箱:hlcz@huli.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情况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日常工作由综合科具体负责,具体工作人员为姚志斌、林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1.建立主动公开机制。按照《条例》的要求,明确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机制。进一步降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成本,同时也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服务作用,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处理、答复、收费等程序,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

  3.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工作职责,在公开财政信息前,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避免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015年,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开展了《条例》的宣传培训。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1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法规文件、行政许可、人事信息、资金管理、工作动态等。所有信息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通过信函受理,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

  “不予公开”信息1件,“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相关企业的自主经营信息,并非政府信息,所以不予公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1.预决算公开部门情况

  2015年我区纳入财政预算的部门有43个,应公开部门37个,实际公开部门39个。

  2014年我区纳入财政决算的部门有42个,应公开部门36个,实际公开部门38个。

  2.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内容

  区财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完整公开经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及相关附表,各部门在财政批复部门预决算后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模板进行公开。在公开部门预决算的同时一并公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3.预决算公开的时间

  《关于湖里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于2015年2月11日经区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月16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

  《关于湖里区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于2015年7月24日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于7月29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

  2015年我区部门预算批复的日期为3月4日,各部门公开的时间大多在3月18日至3月24日之间。

  2014年我区部门决算批复的日期为8月12日,各部门公开的时间大多在8月14日至8月30日之间。

  4.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渠道

  我区在区政府的门户网站上设立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各部门均在该专栏下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情况。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在自有的网站上公开外,其他部门均在区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湖里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厦门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按照区财政局授权负责对区属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2015年在区财政局网上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744项,其中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59项;政府采购结果公告169项;工程招标信息253项;工程招标结果公告63项。

  1.统一公告发布渠道。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采购结果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信息答疑公告、信息补充公告等需要公开公告的内容都是统一发布在湖里区政府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统一发布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专栏。

  2.统一公告发布内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厦门市有关规定,统一信息公告表格,规范采购信息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及信息更正公告、信息答疑公告等补充公告的内容。

  3.统一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招标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低于20日;竞争性谈判公告、询价公告从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止不低于3个工作日;单一来源公告从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止不低于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低于7个工作日;答疑更正公告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延长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发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

  4.统一大额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公告办法。根据《厦门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实施指引》有关规定,对财政投融资项目采购预算在200万以上的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先要审核控制价,对3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事先在湖里区政府采购网、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预公告3个工作日,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前采购代理机构从厦门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邀请2到3名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修改建议进行审核论证。

    

  附件:湖里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2016年 1月4 日

    

    

    

    

  附件

    

                      湖里区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224

857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72

416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37

66

3.不予公开文件数

115

375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2

3.信函申请数

1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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