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2-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财〔2023〕7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2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0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湖里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财政工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推动财政工作健康发展。并圆满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新增栏目内容的完善并公开。在政府网站宣传财政特色亮点和工作动态,树立单位对外形象。我们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政策,及时公开政府部门对企业帮扶政策有关信息。持续依法依规深入、规范推进全区预算单位财政预、决算、收支执行分析报告和直达资金公开,增加了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湖里区采政府采购办法流程。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企业行为及时进行通报。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开展会计代理机构进行检查,严格落实查前公示、查后通报等流程。2022年,我局对12家单位、3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会计质量监督、代理记账行为进行检查公示,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规范和净化了市场秩序,警示企业依法营业把监督功能落到实处维护了政策规章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2022年,湖里区财政局在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行政许可46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区财政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三审三校”的要求落实审核审批制度,并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确保所公开信息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和栏目内容齐全有效,便于社会大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

    湖里区财政局依托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按要求逐步完善栏目内容,达到布局合理、搜索简单、多元解读功能的目的,定期对栏目内容进行检查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工作负责人员,分管领导听取部署相关工作,加强对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规范,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专项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上级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监督,2022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连接政府与公民的纽带和桥梁,是“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重要载体,是政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充分反映公民知情权的重要窗口。2022年度,湖里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还不够。二是政府公开动态信息内容不够广,全方位、多维度展示财政全面工作还不够。三是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领会还不够深。四是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一是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个例”为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信息公开人员需要熟悉现代化网络技术,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动态化以及能力水平的提升。三是增强与网民的网上互动,提高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热情。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提高大家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五是深化转变政府机关工作部门职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政务公开工作的满足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 综合科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 枋湖南路161号六楼 ,邮编:361009,电话:0592-57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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