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2-05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厦湖发改〔2019〕24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2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厦门市湖里区金鹰学校学费的通知
时间:2019-07-26 09:45
厦门市湖里区金鹰学校:
接湖里区教育局转来的你校《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核定你校自主招生学费如下:
小学2.6万元/生.学年,初中3万元/生.学年。
有效期暂定为2019年9月至2022年7月止,到期后如需调整学费标准,我局将根据你校成本监审等情况确定。
你校应认真贯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落实阳光收费。
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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