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2-0500-2022-00007
- 备注/文号:厦湖发改〔2022〕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1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厦门市华师希平双语学校学费的通知
时间:2022-07-01 16:28
厦门市华师希平双语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厦门市华师希平双语学校收费的请示》收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研究,原则同意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其中,(1)小学学费:12万元/生·学年;(2)初中学费:14万元/生·学年。(3)各年级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2万元/生·学年;(4)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开始执行,执行期两年,两年后根据你校办学成本重新进行核定。
你校要认真贯彻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落实阳光收费。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日
( 联系人:徐良彪,联系电话:0592-5725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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