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2-05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厦湖发改〔2022〕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1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厦门市湖里区金鹰学校学费的通知
    时间:2022-07-01 16:32

    厦门市湖里区金鹰学校:    

      你校《厦门市湖里区金鹰学校关于学费调整的请示》(厦湖金鹰〔2022〕8号)收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你校调整学费收费标准,其中,(1)小学学费:3.4万元/生·学年;(2)初中学费:4万元/生·学年。(3)该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请你校遵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落实阳光收费。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日

      ( 联系人:徐良彪,联系电话:0592-5725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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