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2-0400-2025-00003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6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
(一)坚持思想引领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局党组书记带头制定学习计划,班子成员紧密联系发改工作,积极撰写发言交流提纲,开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专题研讨和交流,切实将法治工作要点“硬指标”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为法治政府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局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督办。落实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的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发展改革重点工作,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通知》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的部署任务,将法治与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全局一盘棋,齐抓共管的法治工作大格局。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学习,积极开展网络在线学法,依托“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厦门党建e家”、云课堂等平台,落实常态化学法活动,做到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依法行政、担当作为、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全面丰富全局人员的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以法治促进业务,以业务工作联动法治建设。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面提升信用服务效能
一是制定完善“一套材料标准”。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双书同达”机制,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点对点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信息最短公示期、信用修复的条件、时限和流程等内容。2024年以来,帮助627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二是设立健全“一个办事窗”。依托省网办事大厅将市场监管、法院、民政等19个领域信用修复集合成“信用修复一件事”模块,在区数据局设立综合窗口,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办理”。为积极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在我区落地实施,实现线上业务受理,线下帮代办服务。湖里区发改局依据任务清单,对湖里区数据局、各街道30余名窗口工作人员开展2期“信用修复一件事”培训,确保线下工作人员充分掌握业务办理流程。三是推动实现“一次审核、一次办理”。依托厦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已完成信用修复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实现信用修复结果共享、结果互认和撤销公示。同时,将信用修复从“被动受理”变为“主动介入”,通过对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的行政处罚信息判别筛选,对公示期满或已履行相关义务满足修复条件的企业,按照“谁处罚、谁组织修复”的原则推送至处罚部门,及时提示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由原来分14次、上传41份材料、需要28个工作日,缩减至现在跑动1次、上传3份材料、只需6个工作日即可办成,办事效率提升78%。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理念,进一步健全权责清单、服务清单、监管清单等法规制度,完善经营主体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扎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奠定坚实制度基础;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处理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和监管改革,促进各治理主体权限职责法定化,使经营主体和政府主体共同在法治轨道上发挥作用,促进良好有序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的形成、完善和优化。
三、聚焦高效实施,优化政府治理制度供给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从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四方面,对各科室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的要求,明确要求各科室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对上级文件已有实体和程序规定,贯彻落实中仅需明确科室责任分工或者具体流程的,采取工作提示、会议研究、沟通协调等方式予以明确;确有必要制发文件的,要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篇幅,突出务实管用,坚决防止照搬照抄、层层配套,形成更加清晰的制度导向。
四、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措施,强化权责清单规范管理,按照上下一致的原则,围绕机构改革调整职能内容,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明确责任和权力边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同时建立科室职责协商、协调、监督制度体系,规范科室职责分工协调程序,理顺科室职责关系,推动构建有主有次、权责明晰、流程通畅的内部职能体系,做到信息互通共享、问题协商解决、措施共同商定,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确保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促进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升。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国防动员和粮食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加强在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维护人防工程质量及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粮食市场稳定。人防工程在监项目8个,进行节点验收33次,出动检查人员166人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录入闽执法平台共29件。配合市粮油质监站抽查粮油经营企业4批次,22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出动检查人员6人次,无发现不合格粮油产品。配合市发改委对辖区粮食经营企业进行春节和秋季专项检查,粮食收储企业能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粮食经营及收储,认真落实粮食收储管理制度,无发现涉粮违法问题。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程序、事项范围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指导思想、制定依据、制定目的、基本内容、适用条件等内容,我局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对“三项制度”进行宣传并纳入日常普法工作内容,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真正在提升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上取得显著成效。
五、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执行到位。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畅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主动答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努力打造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机关。推进法律顾问建设工作。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加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参与法律风险防控,确保决策的合法化,保障法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监督,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公开信息27条,均严格按照公开的要求,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议案、政协提案;2024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7件,办结7件依申请公开。我局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审结1件行政复议。没有造成集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没有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越权行政的情况,全局各项工作合法合规有序进行。二是编制下发《湖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湖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强化“双公示”数据规范归集,截至目前,归集全区“双公示”信用信息6638条;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引导符合退出条件的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退出。今年来,共开展“信用修复”操作流程培训会30场,帮助50多家企业恢复信用等级,为其参与市场竞争,赢得社会信任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开展各行业信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诚信教育普及,提升全民诚信意识,共开展100多场诚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20000多份,为创建“诚信湖里”奠定良好基础。
六、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落实厦门特区版“枫桥经验”,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化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工作,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同时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发挥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及时办理政务平台办件。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44件12345政务平台和省信访系统办件,均得到及时解决,局领导坚持深入问题一线,实地调查了解,“面对面”走访周边群众,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群众诉求与困惑,认真宣讲相关政策规定,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办件答复均得到圆满解决。
(二)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全流程服务。依托法律援助组织、司法部门等现有资源,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具有重复性和共同执行的服务和管理内容,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平台之间的衔接配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协作机制,通过推进平台对接、数据共享,强化与政府办、司法、住建、科工、市政园林、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对接融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对接,提高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
(三)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依托“宪法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粮食安全宣传”等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志愿者下沉一线,积极开展下社区普法宣传绿色低碳、粮食安全、信用工作等相关知识,通过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提升公众法治意识,推动新时代普法志愿服务走深走实。同时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宪法宣传,多次利用重点项目推进、企业服务、政策解读、项目调研、粮食宣传月时机,与企业面对面、零距离沟通交流,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意识。
七、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局在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制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目前局内具有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比例低,且发改执法领域较多,涉及粮食执法、价格监审、项目监管、国防动员等方面业务,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还不够适应形势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还比较单一,运用现代媒体、新媒体宣传力度不够。宣传的覆盖面不广,宣传形式不够灵活丰富,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群体多样的普法对象,在宣传效果和形式上还有提升空间。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持续提高法治化决策水平。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批准、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照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清理、修订工作、对局各项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执法决定全过程积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加强与法律顾问团队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积极作用,鼓励年轻同志积极参加法考,扩充法治力量,不断开创法治新局面。
2.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围绕《厦门市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地落细、取得实效。省、市发改委将分别于四季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经营主体满意度年度标准问卷调查和全市营商环境十佳创新举措评选工作,将积极向上对接,确保我区在全省经营主体满意度年度标准问卷得分方面尽量少失分,力争不失分、多得分,推动更多创新举措成功入选全市十佳。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落实“双公示”数据质量“双周通报、季度提醒”机制,高质量常态化推进信用数据的归集;对失信主体开展约谈教育,提高企业主体的诚信经营意识,引导主体及时修复信用,减少因信用问题产生不良影响;加强“信易贷”平台和“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推广,提升信用助企纾困能力;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推进个人白鹭分提质扩容,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
3.全面宣传贯彻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大力推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实现“管理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为湖里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发展环境。将信用监管手段融入监管执法全过程,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坚持大部分问题主要用服务手段予以解决,少量问题辅助用管理手段加以解决,个别问题特殊时用执法手段强制解决,在法治框架内运用行政指导、说服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杜绝“一刀切”执法。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服务,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执法全过程,督促企业自觉守法规范用工,营造宽严相济法治化营商环境。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与法治政府建设和发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自我审查长效工作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科室、中心分别负责本科室、中心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明确分工,压实审查责任。
5.继续认真落实“八五”普法。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围绕“八五”普法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五年改革纲要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深入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要义,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持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水平。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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