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2-3201-2013-00014
  • 备注/文号:厦湖发改〔2013〕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1-04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04 00:00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通知》的规定,由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uli.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联系,电话5722127。现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根据《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通知》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工作较快步入轨道,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形成有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我局建立健全了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监督机构,指派专职人员具体承办本局的公开事宜。公开工作机构组织编制、公布、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做到每一项公开内容与其公开形式、时间一一对应。2012年我局制作的政府信息总数为84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为76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为8条,不予公开文件数为0)。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全局的政务公开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本局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对本局2004年成立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通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进行保密审核,将信息分别归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保密自查工作,对我局保密制度建设及执行、涉密计算机和网络使用管理、机要文件和涉密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梳理检查,并进行专项整改;每半个月对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一次保密审查,对有关问题及时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追究有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制作的政府信息总数为84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为76,依申请公开文件数为8条,不予公开文件数为0)。

  (一)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主要根据公文处理单的分类作出主动公开,涉及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方面。

  (二)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条,主要根据公文处理单的分类作出选择,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实施情况、财政性项目的批复、政府内部请示文件和价格备案等。

  (三)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零,主要根据公文处理单的分类注明,涉及涉密等文件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前期建设至今年年底,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着,但是还是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如审核及保密问题。对此我局在领导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做了多次的改进。即建立起以“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为原则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根据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新规范公文处理单,在办理文件时,由拟文人、签发文件领导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是否保密、密级和期限,同时作出决定,实行同步自审。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也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最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办对公开内容最后进行复核。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得公开。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要及时商请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及保密部门审定;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未按审核规定擅自向公开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照有关法规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对于标有国家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存放在专门保险柜由专人负责管理。密级文件在传阅时由保密员将文件送至领导,由 领导当场签阅,不得复印。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1、主动公开的信息均通过OA系统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

  2、附表。

  湖里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4日

  抄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月4日印发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6

32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6

321

2.政府公 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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