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6-04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厦湖住建〔2026〕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促进建筑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湖府办规〔2025〕3号)精神,鼓励辖区企业争优创先,承担社会责任,区住建局拟对2025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优质工程奖项,或者参与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本区建筑业企业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注册、纳统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2.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新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闽江杯”“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新通过厦门市工程质量评价活动评审(市优质工程),或者在市域外参与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等履行社会责任的。
二、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表彰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相关证明材料:
1.获得相关优质工程奖项的:企业获奖通报证明复印件;
2.参与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县(区)以上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文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装订成册。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四、材料受理地址
湖里区住建局(禾山路266号6楼606室)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5721562
六、其他要求
(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区住建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该单位申请表彰资格。
(二)建筑企业责任主体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表彰。
(三)本通知由湖里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业企业表彰申报表
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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