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4-0101-2021-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建〔2021〕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2
湖里区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2 10: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湖里区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li.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建设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29号212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832,传真:5722244,电子邮箱:jsh_zh@hul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湖里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制度建设、更新指南和目录、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一)宣传培训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的宣传解读并认真执行。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组织各科室、单位利用早会学习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掌握和了解新要求、新政策。

  (二)制度建设情况。实时更新《湖里区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湖里区建设局政务公开规则》和《湖里区建设局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我局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责任约束更加刚性。同时,做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等工作的落实。

  (三)监督保障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暨监督小组成员,局综合科为牵头部门,明确各科室分工和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文件公开属性审查,落实信息发布审批机制。

  (四)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畅通公开渠道,积极接受社会各方监督。我局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信箱、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关注的问题,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0年度无发现有关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1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相对不足,在程序、答复内容等方面都需要规范化的指导;二是面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处理的公开申请,在配合上默契度、效率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组织各科室、事业单位共同对新条例进行再学习、再讨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更加优化,程序更加完备。同时,邀请其他行政机关共同进行学习交流,在交流中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湖里区建设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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