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4-0305-2015-00003
    • 备注/文号:厦湖教〔2015〕64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5-26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湖里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5-26 00:00

     

     

     

     

    厦湖教〔2015〕64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湖里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属中小学: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体青字〔2013〕12号)和教育部《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的文件精神以及《2015-2017年厦门市校园足球工作方案》(厦教体〔2015〕4号),为加快我区校园足球运动发展,现制定并印发《湖里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请各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里区教育局

    2015年5月26

     

    湖里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我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会议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体青字〔2013〕12号)、教育部《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的精神,大力发展青少年足球,逐步扩大校园足球规模,提高校园足球发展水平;将校园足球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区各中小学足球联赛制度,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扩大青少年足球运动人口,逐步建立足球传统项目学校和训练基地;充分利用学校的体育设施条件,开展各具特色的校园足球活动,促进校园足球运动竞技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开展足球活动实施方案。在校园足球普及与提高中,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湖里区教育局校园足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伟

    副组长:向延琼、朱觉、吴雪慧、桂德智

    成员:卓仁华、焦莉、李可可、陈自力、徐晓良、鲍远东、胡万友、林红星、张清高及各中小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可可兼任,副主任由林红星兼任,成员为郝延峰、陈双彤及各中小学校分管副校长。

    (二)抓好教学,推进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

    1.根据国家校园足球教学指南,结合学校教育特点,融合足球教练训练经验,以“循序渐进、普及知识、培养兴趣、健康快乐”为基本要求,开发和编写满足各年级学生学习需要的校园足球课程和教材,使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要求,促进校园足球运动竞技水平不断提高。

    2.小学、初中足球特色学校每周需开设1学时的足球教学课,高中足球特色学校每学期不少于18学时的足球教学课,其他非足球特色学校每学期要开设10课时左右的足球课程,并在课外活动中加强足球运动的推广。每学年要对学生进行足球基本技能考核,并纳入其足球成长档案。

    (三)营造特色,鼓励创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1.在我区现有的9所校园足球布点校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厦门市的推进计划,继续扩大校园足球的布点数量,确保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学校申报创建厦门市、福建省及国家的足球特色学校,力争到2017年底我区半数的学校成为足球特色学校。

    2.区教育局将加大对足球特色学校的投入,设立校园足球专项特色经费。各校也要因地制宜,加强场地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利用,鼓励学校把空地改造成适合足球基本训练的场地,让更多的学生拥有足球运动场所。

    (四)构建平台,完善各级校园足球联赛竞赛机制

    1.各中小学均要成立男子足球队,支持鼓励成立女子足球队,做到男足、女足配置合理。建立区属小学、初中、高中足球三级联赛机制,使联赛制度化,常态化,成为推动、普及校园足球的平台,小学实行5人制、初中实行8人制,高中实行11人制。每个学年度学校要定期组织校内班级和年级间足球比赛,并积极参加校际、区级、市级校园足球联赛。区教育局将在每年11月举办区级校园足球联赛。

    2.积极鼓励优秀的学校足球队参加各类校园足球交流比赛,通过参加各级各类的足球比赛,提高球队的比赛经验和技战术实战水平。通过不断创新比赛形式和内容,千方百计地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让更多的学生接触足球、热爱足球,使校园足球逐步得到普及和提高。

    (五)重视师资,加大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1.配齐配足专职体育教师,多渠道配备好足球教师。教师组织课外足球活动、课余足球训练、竞赛应当折成课时计算工作量,参加校园足球相关培训的老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相应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区教育局将制定足球专业教师培训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有计划地对体育教师进行足球业务培训,每年将定期选派人员到高校进行封闭式培训;争取与足球专业队建立合作机制,邀请专业教练员及足球运动员深入学校走进体育课堂,面对面向学生进行示范指导;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退役足球运动员担任校园足球辅导员,从事校园足球工作;与厦门二中合作共建,对各个足球布点校的教练及学生进行指导。

    3.争取到2017年底,每个足球特色学校至少有2名经过专业培训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将足球教学纳入体育教师新一轮教师基本功达标的重要内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足球专题)体育公开课教学评比活动。

    4.按照不同时期的需要组织特色学校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专业教师、足球指导员、医务人员、财务、宣传等人员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提高其对校园足球的认识,推动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

    5.在开展足球裁判员培训时,举办“小小裁判员”培训班,立足培训更多的学生裁判参与到校园足球活动中来。

    (六)落实保障,确保校园足球经费投入到位

    1.为了保证我区校园足球活动能顺利开展,区教育局将从2016年起设置校园足球特色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学校场地建设、装备购置,教练、裁判员的聘请及培训,工作人员补助,评估和奖励等。

    2.各校也可将校园足球经费纳入到年度学校经费中进行申报。

    3.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的捐助和赞助,支持学校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

    (七)加强宣传,构建浓厚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

    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情况,创办校园足球期刊、校刊,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组建学生足球社团,“足球宝贝”拉拉队,支持举办足球节、足球亲子联欢节、学校足球明星评选、足球名人进校园等主题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和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出一个领导重视、学校支持、学生热爱、家长配合、社会参与、独具特色的校园足球运动的良好文化氛围。

     

    (八)强化督导,确保校园足球工作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足球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从2015年起,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校园足球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情况较好的学校及领导、教师在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没有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体育课被挤占、不能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强力推进校园足球运动改革发展。

     

     

     

     

     

     

     

     

     

     

     

     

     

     

     

     

     

     

     

     

     

     

     

     

     

     

     

     

     

     

     

     

     

     

     

      湖里区教育局                         2015年527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