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4-0305-2016-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教〔2016〕2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10
    湖里区教育局2016年校园综治安全工作意见
    时间:2016-03-10 00:00

     

     

     

    厦湖教〔201623

     

     

    湖里区教育局2016年校园综治安全工作意见

     

    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级政法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区校园综治安全责任书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16年校园综治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增强岗位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服务指导、注重跟踪问效,抓好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不断增强校园安防能力着力打造校园安全文化,巩固“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抓好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二、总体目标

    以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平安为根本目标,围绕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下达的责任书,着力推动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性伤亡事故,妥善处置各类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积极构筑校园安全屏障,牢牢守住“三不出”底线,即:不出群体性事故不出重大责任事故,不出校内恶性案件逐步完善综治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区校园安防能力和形象更上新台阶。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端正工作态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1.增强底线意识。认真贯彻《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敏感性,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杜绝迟报、瞒报和虚报建立涉校涉生案件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安全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挂牌督办。

        2.明确安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明确安全责任分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推动学校党政领导主要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教职员工岗位责任落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明确各级各层岗位安全职责任务,确保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查、有人报;校领导科室负责人、年段长以及班主任要逐级签订综治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一岗双责”,既强调业务工作职责,又不忘相应安全管理职责,实现安全岗位职责全员化、全覆盖

        3.推进齐抓共管。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意见》,推进区教育局机关履行安全“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工作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区综治委校园周边办职能作用,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和街道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组织专项行动,推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局行政主管责任、职能部门监管整治责任以及街道属地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切实细化工作措施继续强化安全管理

    1.落实安保制度。继续抓好门卫、值班和导护三项基本制度和学校内保制度的落实,确保校园24小时保安值守,上下学期间双人在岗值勤。坚持局领导联系街道、科室包片干部挂钩学校安全检查制度通过常规抽查、交叉检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学校进行指导服务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每年开展全校综合性防空、防震、防火、防校车事故等应急演练不少于5次,在校园醒目位置、楼道口张贴紧急疏散标志线路图,利用集体活动时间开展疏散练习,教育学生按规定路线有序疏散,让老师清楚导护岗位,让学生熟悉固定路线,帮助师生获得实在体验,促进应急演练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完善校园保险制度,化解事故责任风险,落实校方责任险及无过失责任险,鼓励家长为学生购买意外险,争取保险理赔全面覆盖严格落实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原则上由校级领导带队,学校安保部门要参与制订安全措施并初审把关加强师生外出安全管控。

    2.强化防范措施。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综治副校长、保卫干部和保安的职能作用,管好用好安防装备校园日常安全管理措施抓细做实,抓好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的运作维护,提升校园技防整体水平加强校园治安重点、难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校园采用封闭式管理,家长接送原则上不进园,由园方和家长在园门口交接孩子,园门口交接不便的可在园内设置家长接送等待区,非特殊情况不提倡家长进入教室接孩子。制订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暴恐应急处置流程图张贴于保安室和值班室定人定岗设置疏散引导员。加强校校之间、家校之间的信息交流,及时处置敏感事件矛盾纠纷提醒家长监护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培养学生遵规守纪、不买零食、讲究卫生、常报平安等好习惯

    3.抓好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依托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做到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月、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日、交通安全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以“防火、防溺水、防毒、防暴恐、防踩踏、防诈骗、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明文要求,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安全教育课程确保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并列入正式课表。组织开展禁毒“流动课堂”活动,继续推动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在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全面开展毒品预防专题教育。

    4.加强隐患排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告季分析制度,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活动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学校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抽调保卫、后勤人员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围墙、图书馆、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及校车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解决安全问题,第一时间堵塞安全漏洞。

    5.打造安全文化。巩固提升“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深化建设内涵,充分利用区教育局“平安校园”网页和“湖里平安校园”微信平台,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和工作交流,充分利用校园网、安全群、家校通等平台,发现和挖掘学校在交通、防火、卫生、疏散、教育等不同侧面的好经验好特色,加大校园安全的宣传力度和频度,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文化交流塑造校园安全品牌。

    (三)切实抓好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安全能力

    1.预防学生溺水。总结掌握防溺水规律,及早宣传、反复提醒,工作做在前,教育做到位,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多渠道发布安全警示,多帮孩子掌握一些防溺水必要常识从5月份开始直到10月份之后天气转凉,要在校门口醒目处设置防溺水提示牌,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防溺水,利用每天5分钟开展防溺水教育;发动教师对学生上下学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进行排查,发现溺水隐患及时上报;炎热季节和暑假前多向家长宣传一些防溺水要求,警示家长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醒家长做好校外假期监护

    2.加强校园防火。认真贯彻校园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十项基本要求严格落实消防日巡月查制度开展消防培训和防火隐患自查自纠,加强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对灭火器、消火栓、疏散通道、安全标识等逐项排查,定期清洗食堂厨房油烟道。继续推进城中村民办幼儿园消防技改,开展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明确宿舍、教学楼、食堂、午休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坚决清理潜在防火隐患。

    3.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乘坐正规运营车,遵守交通规则。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利用岛内公共交通优势,采取乘公交、自行车、排路队、坐校车等组合方式,分流高年段学生减少坐校车国标校车要取得专用标牌才能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才能上岗,严禁无牌无证校车上路运行,提醒家长不让学生乘坐超载超员校车和无手续的“黑车”,教育学生乘车使用安全带严格校车安全规范化管理落实“三有三不三定三配”,即有校车标牌、有驾驶资格、有跟车老师不超员、不超载、不超速定人、定座、定线路配安全带、配灭火器、配医药箱

    4.严防食物中毒。切实抓好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落实校园传染病防控和食品饮用水等卫生安全措施,食品、饮用水不定期抽检,采购食品要从正规渠道,严禁不安全、不卫生的食物流入食堂,食品留样要有专用冰箱和储物盒,保存不少于48小时,做好食品源头安全管控和突发卫生事件应对处置。加强预防食物中毒常识教育,教育学生远离路边摊,不购买“三无”产品及不卫生食品

    5.落实危化品监管。加强燃气有毒危险化学管控危化品库室、燃气储存间应单独设置,做好“七防一通”(即防火、防雷击、防水、防动物、防爆、防盗、防泄漏、通风),建立危化品管理台账,相关管理制度、责任公示、操作规程上墙严格落实“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管理制度,学校领导每月要带队检查危化品和燃气管理,安保部门每周要联合后勤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管理人员每天要检查燃气和危化品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发生危化品失控漏管事故

    6.协调周边管控。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关心支持校园周边安全,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动,继续推行家校联合导护模式,完善学校保卫人员、保安员、协警、爱心家长、志愿商家五位一体的校园周边安全导护网,提倡小学幼儿园组建“家长义工队”、“爱心家长导护队”和“家长义务交警队”,动员爱心家长自愿参与上下学安全导护协调校园及周边治安管控,推进未批办幼儿园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治安秩序、交通环境、文化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巡。    

    以上意见,请各校(园)认真贯彻落实。

     

     

     

     

                                     湖里区教育局

                                    201639

     

     

     

     

     

     

     

     

    抄送:区综治办、区安监局。

    湖里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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