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4-04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厦湖教许字〔2018〕9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1
厦湖教许字〔2018〕9号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厦门市湖里区华星幼儿园的批复
张建军:
你提交的在厦门市湖里区中埔社10253号设立厦门市湖里区华星幼儿园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审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经审查,办学资质和场所基本符合相关要求,准予办学。
幼儿园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军,身份证号码:350***。办学内容为3-6岁幼儿教育。办园规模:12班360人。评定为民办一级普惠性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5020662018038号,办学期限:2018年12月6日至2021年6月30日。
你应依法办学,严格管理,增强安全和服务意识,保障师生安全和保教质量。
接此批复后,你应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到民政、公安、税务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
湖里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民政局、殿前街道办。
湖里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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