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4-0400-2019-00025
    • 备注/文号:厦湖教〔2019〕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6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创建现代学校制度示范学校的通知
    时间:2019-04-10 16:52
      

     

     

     

     

     

     

    厦湖教〔201928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创建现代学校制度示范学校的通知

    区属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健全学校内部治理,激发办学活力,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创建现代学校制度示范学校通知》(厦教20194)的文件通知,现将我区创建厦门市现代学校制度示范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完善学校法人治理体系为核心,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民主管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特色发展,全面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健全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现代学校制度提升学校法人治理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经过几年努力建设一批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辐射带动能力显著的现代学校制度示范学校,提升我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章程建设水平。将章程作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按照“合法性、基础性、发展性、人本性”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修订并公开发布。以章程为依据,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建立自主管理机制,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应进行公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监督章程的实施。校长应依据章程每学年度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提交履职报告,并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二)健全校务委员会制度。将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行政工作的咨询议事机构,由学校行政领导、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社区人士、校友、教育专家等人员组成。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学年集中开会至少两次,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就学校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建议,重点审议涉及学校发展和师生、家长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健全学校重大决策机制。对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决策机构审议决定之前,学校应当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学校对外签订合同、重大法律事务等事项决策前应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健全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决策实施情况跟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健全执行落实机制,形成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制衡的格局,保证学校管理与决策的规范、廉洁、高效。民办学校应当设立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理事会或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履行法定职权。

    (四)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事项的讨论通过权,对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意见建议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权以及对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家长委员会、学生会、校友会、工会、共青团等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拓宽家长、学生、社会人士、教师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健全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学校配置资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制定具体实施规则,确保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利益相关方监督。校内面向师生提供管理或者服务的部门,要全面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等相对独立的学术评价组织,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保障教师的研究、学习和学术自由。

    (五)健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教学制度适应人才培养需要创新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在课程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按照学校实际和学生发展需求进行必要的个性化处理。 充分发挥师生能动性,促进学校、家庭、社会联动,形成学生综合素养培养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六)健全校内权利救济制度。把法律作为解决校内矛盾和冲突的基本依据,建立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便捷地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设立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就教师因职责权利、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待遇及奖惩等,与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发生的纠纷,或者对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调处,做出申诉或者调解意见。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主要成员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建立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并完善学生处分程序。在实施学籍管理行为,对学生做出不利处分前,应给予学生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对未成年学生应当听取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

    申报程序

    (一)申报范围

    公办和民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申报条件

    符合“厦门市依法治校达标校”标准要求的,被确认为“厦门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厦门市示范性幼儿园”的优先。

    (三)申报程序

    1.学校自评申请。具申报条件的,填写《厦门市现代学校制度示范学校创建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纸质稿和电子版均2019328上午下班前区教育局德育科431室申报。

    2.级审核推荐。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推荐学校。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5722769,邮箱:hulideyu@126.com。

    3.级评估立项。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创建现代学校制度示范学校通知》(厦教20194)的通知,区教育局拟推荐3所以上的学校(含至少一所民办学校)。市教育局将开展材料资格审查,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学校予以确认。

    四、创建工作

    经确认作为创建学校的,要按照“一校一案”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周期为年。厦门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进行过程性评价和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问题突出的取消其创建资格。创建周期结束后,厦门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总结性验收按时完成任务予以正式确认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创建学校要成立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抓好工作落实。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现代学校制度创建工作,并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处理法律事务。区教育局将根据有关文件通知做好相关指导、协调工作,并对创建学校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强化信息技术服务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立电子校务平台,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支持学校服务与管理流程优化,提升管理效率与决策水平,支撑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学校、家长和社会交流互动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学校服务能力与水平。

    (三)加强政策支持。区教育局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扩大创建学校办学自主权。创建学校可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内,按规定程序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在每周总授课时间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课程安排和每节课授课时间并按规定报批备案。

     

     

    附件:厦门市教育局现代学校制度示范学校创建申报表

     

     

     

         

                          湖里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6日

     

     

     

     

     

     

      湖里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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