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4-0400-2020-00023
    • 备注/文号:厦湖教业〔2020〕7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2
    湖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五届湖里区优秀校长和中小学杰出教师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7-02 09:47

     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进修学校:

    表扬在我区教育改革和教育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和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的教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6年教师节为全市教师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厦委〔2006〕68号),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批突出贡献的优秀校长和杰出教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第届优秀校长和杰出教师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校长

    (一)评选范围:我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校(园)长。

    (二)评选名额:评选湖里区优秀校(园)长5名。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办学目标明确,有先进的办学思想和管理理念。

    2.作风民主,团结协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秉公用权,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自觉执行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情趣健康,有高尚的精神追求。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勇于改革,敢于创新;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校管理水平高,办学效果好。

    4.任职期间,学校发展规划得到较好实施,学校内部民主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研教改、教育教学质量等各方面成效显著,办学效益被社会公认、学生家长满意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

    5.任职期间,学校近5年来获区级以上综合性奖励或市级以上单项奖。

    6.具有合格的资质。中学校长必须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必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校长岗位任职证书;在湖里区学校、幼儿园任校长、园长连续3年以上(含3年)。

    7.任校长以来,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其中应有一篇教育管理论文),或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学术论著或教材,或获市级社科成果三等奖或市级教育科研二等奖及以上表彰。

    8.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校长可破格申报,不受职称、学历、表彰等限制。

    9.已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校长的不再参加评选。

    (四)评选表扬方式

    由区委、区政府“湖里区优秀校(园)长”表扬

    (五)管理

    “湖里区优秀校(园)长”参照区拔尖人才管理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3年。“优秀校(园)长”人选可连续参评,但不能超过两届。“优秀校(园)长”届内年度考核达不到责任要求,对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或出现严重问题的撤销“湖里区优秀校(园)长”。要积极发挥“优秀校(园)长”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主动为“优秀校(园)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湖里区优秀校(园)长”在管理期内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更新知识、转变观念、开拓创新。

    2.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论文在CN刊物发表(含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专业研讨会上交流。

    3.每年至少作一次教育管理类或学科教研类讲座,其中,3年内应有一次区级以上(含区级)。

    4.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

    5.学校在教育改革、办学质量、事业发展等方面有新的明显进步。

    6.学校在同类的一般学校中发挥骨干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杰出教师

    (一)评选范围:区教师进修学校,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一线教师(不含校级领导)。

    (二)评选名额:评选表扬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20名。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国守纪,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担任一级教师职务。近5学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评为优秀。

    3.在湖里区的学校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依法施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在学生、家长及社会享有较高的声望。近10年中受到过区级或以上综合表彰,或被评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专家型教师。

    5.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基础扎实,掌握学科最新的前沿知识,精通业务,治学严谨。创新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并形成一定风格和特色,对全区同学科教师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得到同行的公认。

    6.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完成相应岗位的教学工作量,所教学科成绩优秀,教学业绩和教育效果在同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在本区乃至市内外具有影响力。在新课程改革中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实效。近5年来,在区级或区级以上范围开设2次以上公开课或讲座,评价好。在学生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经验丰富,其经验在区级及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得到肯定并具有推广价值,或获得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

    7.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育科研工作中成果突出。曾主持或为主承担区级或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取得的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使用价值;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具有相当分量和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或公开出版具有实用价值的学术论著或教材,或获市级教育科研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8.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9.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教师可破格申报,不受职称、学历、表彰、年限等限制。

    (四)评选表扬方式

    由区委、区政府“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表扬。

    (五)管理

    “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实行评选的滚动管理和任期的目标责任管理,任期3年。获奖人选可连续参评,但评选不超过2届。

    “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在管理期内,应承担以下义务:

    1.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着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我区的科研和学术活动,主动为我区教育教学改革决策提供建议、意见,献计献策,发挥参谋智囊作用。

    2.发挥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和领军作用,积极主动地承担培养中青年教师的任务,在管理期内要负责指导2—3名中青年教师,认真做好“传、帮、带”,协助培养造就年轻一代中小学教育、教学专家队伍。要坚持一线教学,每年要在市或区范围内开设2-3次公开示范课,做2场以上的学术报告或讲座。

    3.认真总结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文章。在管理期内,主持或为主参与区级或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每年要在区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1篇专业论文(其中1篇发表在CN刊物)。

    4.各学校应积极发挥“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主动为“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对“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实行任期目标责任管理,定期考核。

    5.“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在管理期内调离我区教育系统或年度考核时未完成应承担的义务,不再列入“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的管理范围;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撤销其“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

    1.优秀校长和杰出教师的推荐采取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由学校组织民主测评,提出推荐人选,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杰出教师的推荐同一所学校原则上推荐数不多于2人。

    2.推荐参评优秀校长由学校党组织填写《厦门市湖里区优秀校长申报表》《厦门市湖里区优秀校长推荐人选名册》(各一式二份),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推荐事迹材料;推荐参评杰出教师由单位填写《厦门市湖里区杰出教师推荐表》《厦门市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申报表》《厦门市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推荐人选名册(各一式二份),并提供1000字左右的推荐事迹材料。

    3.被推荐校长提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反映本人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经验总结;被推荐杰出教师应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理念、教学风格、教育方法、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的经验总结同时,被推荐人选根据评选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须经学校党组织或单位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个人证件照、生活照电子版各1份至指定邮箱

    (二)评选

    优秀校长评选

    1.区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2.区委教育工委会议票决,拟定5名优秀校长人选和1名候补人选。

    杰出教师评选:

    1.专家组初审: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学校的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推荐,遴选25名为提名人选。

    2.征求社会意见:将提名人选及其简要事迹在网络或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评议。

    3.组织复核:区教育局组织审核小组,根据选拔评选条件及专家组推荐情况,对提名人选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4.确定入围人选:区委教育工委综合各方面意见,讨论、评议,以票决方式确定20名杰出教师入围人选。

    (三)确认

    区委教育工委拟定人选经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无异议,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确认。未上报至区委、区政府的提名人选候补人选,自动列为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学校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区教育局组宣科430室(联系人:林堆军联系电话:5722666,电子版发至邮箱:huangyt@huli.gov.cn)。

    7月10日前:组织专家组初审推荐,提出提名人选。

    7月20日前:在网络或媒体上公布提名人选的事迹,征求社会意见。

    7月24日前:组织审核小组对提名人选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7月30日前:区委教育工委票决确定5名优秀校长人选、1名候选人选20名杰出教师入围人选,并公示。

    8月初: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确认。

    、评选工作要求

    中小学杰出教师和优秀校长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广大教师和校长十分关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评选出深得众望、真正优秀的教师和校长。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考虑,正确评价;要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和集体讨论研究、公示的程序;要通过评选,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在申报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人的评选资格,并严格处理责任人,已评上的,取消荣誉称号及享受的待遇。

     

    附件:1.厦门市湖里区杰出教师推荐表

    2.厦门市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申报表

    3.厦门市湖里区中小学杰出教师推荐人选名册

    4.厦门市湖里区优秀校长申报表

    5.厦门市湖里区优秀校长推荐人选名册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2020622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20206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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