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4-0400-2022-00021
    • 备注/文号:厦湖教〔2022〕32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5
    关于印发湖里区教育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2-04-25 11:22

    区属各校(园),机关各科室、办、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3月修订)和《厦门市教育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4月修订)等文件精神,健全我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运行机制,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我局组织制订了《湖里区教育局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各校(园)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及时修订(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要求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在汛期、台风到来之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隐患全部清零。

      各校(园)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请于5月11日前通过邮

      箱(jyjzhk@huli.gov.cn)报我局备案。

      附件:湖里区教育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湖里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湖里区教育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2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运行机制,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保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厦门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3月修订)及《厦门市教育局防洪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4月修订)。

      三、汛期规定

      根据厦门市台风及暴雨影响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其中 7、8、9 月为主汛期。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二)实行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恪尽职守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教育系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建立区教育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综合材料组、安全检查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应急机动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组。当启动台风灾害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后,各组相应开始运转。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教育局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各科室科长、及各中心主任为指挥部成员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我区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监督、指导区属校(园)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汛防台风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防汛防台风期间,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停课的指令。

      (三)指挥部值班人员安排

      指挥部值班总指挥由局长和其他局领导轮流担任,值班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及机关干部轮值。

      二、指挥部各组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综合材料组

      组长由综合科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综合科、教育科及相关领域责任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通知的起草、发布; 及时传达领导指示、批示和汛情快报;及时整理上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材料;及时收集各校(园)的灾情,并统计汇总上报。

      (二)安全检查组

      组长由安保科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安保科及相关领域责任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做好各校(园)的防汛防台风安全检查工作。

      (三)抢险救灾组

      组长由德育科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德育科、安保科及相关领域责任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学校人员转移、抢险救灾、遇险伤病人员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等。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教育事务服务中心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教育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教育财务中心及相关领域责任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订救灾资金和物资采购、调拨、发放计划;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负责保障应急通讯、供电畅通;负责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食宿。

      (五)应急机动组

      组长由综合科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综合科及相关领域责任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承担指挥部指派应急机动任务。

      (六)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组宣科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组宣科及相关领域责任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报道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发动、开展赈灾活动。

      (七)督查组

      组长由组宣科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组宣科、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值班员和应急分队坚守岗位以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情况;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物资到位情况;查处防汛防台风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 防汛防台风各阶段主要工作

      一、汛期来临前

      (一)督促、指导各校(园)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演练、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进一步明确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排查防御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于低洼易涝地方的校舍、在建工程、沿海校舍等);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由综合材料组、安全检查组、后勤保障组负责)

      (二)做好局机关防汛防台风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物资采购和储备。(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台风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或防御暴雨洪水Ⅳ级应急响应

      接到区防汛办关于防御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预警Ⅳ级,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或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Ⅳ级应急响应时,及时向当值副总指挥报告,指挥部综合材料组成员密切关注台风、天气动向,综合科再次检查局机关防洪防台风物资,确保处于良好状态。(由综合材料组、后勤保障组负责)

      三、台风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或防御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

      (一)接到区防指关于防御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气象台发布沿海台风警报,预计台风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或市防汛办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时,及时向当值副总指挥报告。(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及时通过区教育局短信平台向指挥部成员及区属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通报有关台风、暴雨信息,督促各校加强校舍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并组织巡查,保持与区防指、各校(园)通讯畅通。(由综合材料组、安全检查组负责)

      (三)通知局值班员、特别是夜班值班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区防指的传真、电话通知等,及时向副总指挥报告上级的指示、通知和通报等。(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检查应急物资、手电、雨衣和雨鞋等抢险救灾物资准备、完好情况。(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四)必要时,向区属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转发区指挥部的通知、通报等,要求各校(园)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实值班、巡查力量,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四、台风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或防御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

      (一)接到区防指关于防御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Ⅱ级,台风正向我市逼近,预计台风未来48小时内将较大影响或登陆我市)或区防汛办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时,及时向总指挥和当值副总指挥报告。(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立即通过区教育局短信平台向指挥部成员及区属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通报台风灾害Ⅱ级或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信息,保持与市教育局、区指挥部和各校(园)通讯畅通。(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三)必要时,根据区总指挥部的指示召开防洪防台风紧急会议,传达区指挥部的要求、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等,对区教育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四)必要时,抢险救灾组深入各校(园)检查、指导防洪防台风准备工作。视情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到局机关值加强班。(由安全检查组、应急机动组负责)

      (五)当预报未来24小时平均风力将达到9级以上,且台风可能正面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深入各校(园),检查、指导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及时传达市教育局停课通知并有序组织实施。(由安全检查组、综合材料组负责)

      五、台风灾害Ⅰ级应急响应或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

      (一)接到区防指关于防御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Ⅰ级,预计台风24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或登陆我市)或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时,立即向总指挥和当值副总指挥报告。(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立即通过区教育局短信平台向指挥部成员、区属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通报台风灾害Ⅰ级应急响应信息,确保与市教育局、区指挥部和各校(园)通讯畅通。(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三)总指挥、当值副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综合材料组全体人员进岗到位,实行昼夜值班。(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四)必要时,各小组抽调1名成员到局机关待命;抢险救灾组到局机关集合待命;保持与应急机动组通讯畅通,随时听令行动。(由综合材料组、应急机动组负责)

      (五)通过电话、短信和传真等形式检查、督促各校(园)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洪防台风责任人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由督查组负责)

      (六)综合材料组通知抢险救灾车辆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安排好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食宿。(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七)当校(园)发生重大险情和灾害时,抢险救灾组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到一线协助校(园)抢险救灾、组织师生紧急安全转移。(由抢险救灾组负责)

      后勤保障组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指导避灾场所师生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应急救援物品发运等工作。(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八)及时收集、统计各校(园)重大险情、灾情,滚动 上报区防指。(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九)及时传达市教育局停课通知并有序组织实施。(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六、台风灾害和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结束

      (一)接到区防指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或“关于结束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向总指挥和当值副总指挥报告。根据市教育局的指示,适时发出复课通知。部署教育系统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二)通过区教育局短信平台向指挥部成员、区属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通报台风灾害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结束信息。(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三)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教育系统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指。(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四)指导督促校(园)在灾情稳定后及时核定灾情,填写统计表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按要求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填写统计表上报区防指。(由综合材料组负责)

      (五)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教育系统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在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由宣传报道组负责)

      (六)指导各受灾学校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在15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账,配合受灾学校制定受灾校舍修建计划。(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七)对防洪防台风工作中玩忽职守、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由督查组负责)

      第四章 附则

      本预案于2022年4月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教育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各校(园)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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