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04-04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厦湖教〔2026〕1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2
区属各中小学:
为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规范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为广大教师营造潜心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开展之外,未列入清单的活动项目不得进入校园开展。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杜绝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进入校园。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食品卫生教育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依据相关教学指导纲要和规定学时要求等,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不另列为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列入清单的进校园活动,牵头实施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附件:2026年湖里区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6年湖里区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
|
序号 |
活动名称 |
主办单位 |
责任科室 |
开展时间/频次 |
开展方式 |
对象范围 |
文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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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南文化进校园 |
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联 |
德育科 |
常态化开展 |
培训和讲座 |
区中小学生 |
《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系列实施细则》 |
|
2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
市文明办 |
德育科 |
一学年1次,每次不超过1周 |
社会事务工作 |
区中小学生 |
厦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点 |
湖里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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