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0-0300-2023-00001
    • 发布机构:湖里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9
    2023年湖里区民政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3-01-19 09:5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与监察工作。

    )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指导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性自然灾害保险工作。

    )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等救助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拟订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本区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

    )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的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十)负责辖区内低收入家庭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有关租金补助标准的审核等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湖里区民政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湖里区民政局

    全额拨款

    6

    6

    湖里区民政事务中心

    全额拨款

    8

    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主要任务是:

      一是深化社区治理改革创新。围绕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一网多用”“多网合一”社区网格工作,进一步健全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社区内部管理、民主协商议事等配套制度机制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提升打造“小区治理”新品牌,修订完善小区治理“1+4+N”文件,进一步细化出台操作规程,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快健全小区治理组织架构,改造“三无”小区,推动尽快成立小区业委会或自管小组,逐步实现小区各类组织全覆盖。在“城中村”全面推广小区治理经验,鼓励小区各主体参与建设“爱心小区”,抓好无物业和安置房小区治理,持续推进近邻服务,评选一批近邻服务示范项目,打造一批近邻服务示范社区。

    二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做好预警监测,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主动发现,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纳入范畴。开展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类救助”等政策措施,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加大力度购买社会救助和儿童关爱服务类项目。

    三是做好未成年保护和残疾人帮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给予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及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确保政策到户到人。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引导街道、社区儿童福利工作人员等工作力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升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全力做好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申报工作。

    四是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全面发展。健全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社会化养老事业统筹发展。继续探索居家-社区服务模式和“近邻养老”,布局“嵌入式”社区老年人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康复医疗等便捷化服务,开展家庭照护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依托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区级智慧康养产业园,打造区级养老信息平台、培训平台和体验平台。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监管,扎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工作。开展养老从业人员、社区志愿者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引进养老专业人才,推动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抓好社会组织党建,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双随机”检查。抓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印发《湖里区关于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依托区社会组织服务园省社工人才基地,定期、分类别对开展社工从业人员培训。继续做好资深型社工人才、区领军型社工人才的认定评选和奖励政策兑现。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更好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是优化社会公共服务效能。完善收养业务与省网系统对接继续做好街面临时救助多部门联动,最大限度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发生,坚决杜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饿死等极端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补更和二维码门牌编排、安装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准备工作。加强和改进保障性住房监管工作,做好保障房申请受理、审核认定、“三年一审”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4,754.5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1.59万元,增长3.2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75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4.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4,754.5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1.59万元,增长3.2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43.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0.39万元,公用支出33.14万元;

      2.项目支出4,311.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4.5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1.59万元,增长3.29%,主要是由于增加了社会组织党建服务经费中的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经费及老龄工作经费中的幸福安康险的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9.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机构保障运转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45.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服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年检公告,档案整理及办事指南制作,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服务园委托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地图制作经费和地名专家评审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498.00万元。主要用于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及培训,开展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评估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学习宣传资料印制、专题片制作、新闻宣传及课题调研,小区微信和智慧小区等微信平台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小区典型评选表彰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675.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新政补贴,社会组织、社工调研、培训、宣传和婚姻登记管理以及发放民政助理员、非公党建指导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民政事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5.40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的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4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事业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350.00万元。主要用于幸福安康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外来特困户尸体火化费和全区骨灰室规范化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补贴审核和消防安全评估检查以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496.00万元。要用于湖里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支出和地下车库委托运营管理服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节日慰问各类民政救济对象的慰问和经费“两低”人员易通卡充值补助、社会救助信息核对、低收入家庭认定、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以及急难型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等工作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09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行政人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医疗补助其他人员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02.00万元。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金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暂无数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局未购置公务用车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0.06万元,下降47.5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6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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