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民〔2018〕1号
湖里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由湖里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里区政府网站”(http://www.huli.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里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220室,邮编:361009,电话:5722051,传真:5722511,电子邮箱:(wlp@huli.gov.cn)。
一、概述
2017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和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湖府办〔2017〕69号),深入践行民政为民宗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民生领域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保障公开经费,完善公开渠道,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构建现代服务型民政。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继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及时对外公布《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深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关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在区民政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按季度公开低保人数和资金、医疗救助人次及资金、临时救助户数及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次及资金,优抚安置等业务数据,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政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等,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城乡医疗救助、老年福利、拥军优属、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民生支出情况。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切实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更新,印发并在网站公布《湖里区民政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厦湖民〔2017〕30号),列明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对象、追责情形等内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民政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定《湖里区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年)》,确定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主体,规范随机抽查流程 ,及时对外公布《区民政局对区级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告》,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
(五)加强渠道建设和利用
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报刊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和宣传,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7年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其中机构职能类2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条,规划计划类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湖里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在区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室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规范性文件《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关于深化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关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社会组织服务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之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并采取网站、政务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主要领导通过网站在线访谈带头宣讲医疗救助、居家社区养老等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与媒体沟通,在厦门晚报、厦门日报等媒体刊登《拥军三十载,军民鱼水情》、《让社区更美好 让居民更幸福》、《在职厅官担当小区“带头人”》、《推进双拥 军地情深谱新篇》等报道,为媒体宣传报道民政工作创造条件。并通过网站向民众征集我区民办非企业建设及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的建议,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申请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未收到这方面的信息申请,不存在这类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因为涉密、公开后会造成社会不稳定故不宜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文件信息分类把握还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继续完善公开目录,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4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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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4
|
40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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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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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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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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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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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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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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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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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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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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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民政局
2018 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