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0-0101-2020-00004
- 发布机构:湖里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04
湖里区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湖里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
(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编制完成湖里区民政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在区民政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按季度公开低保人数和资金、临时救助户数及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次及资金、婚姻登记、社团民非登记等业务数据,加强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社团民非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切实落实民政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印发并公布《湖里区民政局关于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制定《湖里区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主体,规范随机抽查流程,及时对外公布《区民政局对区级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告》,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
(三)切实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及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更新,印发并在网站公布《湖里区民政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湖里区民政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按照规范要求,列明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对象、追责情形等内容。
(四)积极做好人大政协答复工作。对涉及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按期办理,及时答复,印发并主动公布《关于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015号建议的答复函》,《关于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016号建议的答复函》、《关于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04008号提案的答复函》等6件答复函。
(五)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政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等,在部门决算中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补贴、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贴、民间组织管理等民生支出情况。
二、聚焦“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积极做好政策法规公布工作。疫情暴发后,及时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丧事简办的通知》,引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丧事从简,保护好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及时对外公布《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二)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精神,及时转发、下发下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进一步强化分类科学防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将最新防控规定和要求宣传教育到位,全面压实各养老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引导各家机构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确保各项精准防控策略落实到位。要求各养老机构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流感防控知识教育。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以科室为单位,全面排查矛盾纠纷,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密切与街道、社区的联系,实时了解掌握动态实施重点管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基层。
(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主要领导通过网站在线访谈带头宣讲社会工作人才政策、湖里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通过网站向群众征集我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的建议,并通过网站向群众发布民办非企业管理满意度调查和收养登记工作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满意度。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在网站发布权威信息。
三、聚焦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
(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定《湖里区民政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及办事大厅,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办理事项信息公开。在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将审批事项进行公开,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将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办事指南相关材料在网站公布,方便办事群众查阅,提高办事效率;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等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等行政审批结果实时公布在网站;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会组织监督检查通知,通过网站、报纸对外公开年检结果,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
(三)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四、聚焦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制定《湖里区民政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事业为重点,着力推进困难群众精准帮扶、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同时根据各业务口及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应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二)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指导督促区慈善会等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一是在湖里区慈善会网站上及时公开慈善新闻、政策法规、善款信息、爱心故事等政务信息,二是定期制作湖里慈善报供群众查阅,三是成立厦门市湖里区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慈善动态、捐赠榜等慈善信息,有效提高了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共同监督,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定期向分管政务公开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湖里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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