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3-0102-2013-00002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6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0-26 10:00

      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人才引进、开发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和失业管理,落实登记制度,落实失业保障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五)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相关内控、监管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区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七)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推进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八)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企事业单位人员职称工作,落实职业资格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

      (九)综合管理全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表彰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十二)按规定承担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电话:0592-5722022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生产、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建、党风廉政、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效能建设、文明创建、综治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人事科电话:0592-5722853

      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按管理权限指导区属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确认工作。综合管理以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协调全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受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案件。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指导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配合开展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培训等工作。。

      (三)劳动社保科电话:0592-5722044

      负责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咨询、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综合管理企业劳动工资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推动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行使的工伤认定。综合协调就业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2楼 (二)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联系方式:电话:0592-5722022 传真:0592-5722345

      五、负责人信息 

      林长发(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蔡筱双(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主持局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协助分管民生事业服务、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统战、青年等工作。具体分管部门:人事科、社会保险中心、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中心。

      郭琦玮(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局系统党建、纪律检查、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保密、内控制度建设、综合事务、产业企业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人才服务、就业创业、产业工人队伍技能建设、对口帮扶劳务协作等工作,协调局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具体分管部门:综合科、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中心。

      龚晓龙(党组成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协助分管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根治欠薪、农民工工作、企业工资改革、依法行政、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伤认定、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具体分管部门:劳动社保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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