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3-03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厦湖人社〔2025〕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6
厦湖人社〔2025〕6号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区发改局、各治理欠薪工作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65号)、《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厦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的通知》(厦人社〔2018〕88号)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厦人社办〔2025〕15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方式,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依据2024年度对所属用人单位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书面审查、行政处罚及“安薪项目”评定等结果,参照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对我区属用人单位开展了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经过信息收集汇总、初评确定等级、书面告知、初步公示、陈诉申辩、形成结果等程序,全区共对220家企业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含工资支付行为)进行了等级评价工作,评出厦门汇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A级(守信)用人单位213家,并列入守信“红名单”;厦门联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B级(一般失信)用人单位1家;厦门市湖里区聚凝香茶叶店等C级(严重失信)用人单位6家,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现根据《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闽人社文〔2016〕374号)、《厦门市守信联合激励及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厦委办〔2017〕46号)和《湖里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厦湖委办〔2017〕148号)有关规定要求,将用人单位评价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时推送至信用中国(福建厦门)平台实施联合奖惩。
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和单位职责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各种措施。联系人:魏泽华 联系电话:0592-2808344。
附件:2024年度厦门市湖里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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