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11-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厦湖司〔2022〕1号
  • 发布机构:湖里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4
厦门市湖里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4 1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湖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湖里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里区司法局以建设法治西湖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扩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促进了阳光办公、透明办公建设的向前发展。

  (一)主动公开。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包括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公开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以及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全年发文18件,主动公开9件,不予公开9件;政务信息公开160件;在线访谈3次、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分别开展2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源头属性管理,严把发布政府信息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严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结合湖里区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具体科室专人负责,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湖里区司法局依托湖里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全年未出现发布不及时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强化统筹,细化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具体落实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社会公众可通过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对我单位进行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分管领导直接抓专向性检查,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让政务公开在司法行政系统常态化推进落实,全面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率。湖里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对部门动态、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等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提高信息质量,增加可读性,不断拓宽覆盖面,全面反映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高质高效办理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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