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2125-0100-2022-00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湖里区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2
一、引言
厦门市湖里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区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审计项目,包括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及其他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并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四)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派出机构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五)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六)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
(七)对直接审计、调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八)负责审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受理审计举报工作。
(九)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区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
(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审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综合科 吴科长 电话:0592-2808421
主要承担文字综合、政务信息、人事管理、档案保管、文电机要、党的建设、财务、会务,及综合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负责拟定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计项目立项管理、审计业务安排协调、审计成果综合分析与开发利用工作;对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决定进行复核;负责全区审计信息工作,办理审计宣传、审计结果公告等事项;负责审计干部教育和专业培训;受理审计举报;负责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审计科 黄科长 电话:0592-2808427
主要承担区本级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工作方案制定、审计项目重点确定、审计项目具体实施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跟踪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划入区发改局的重大项目稽查、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负责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本区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财务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实施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全区性行业进行审计;负责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上级审计部门委托进行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审计事务中心 洪主任 电话:0592-2808428
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协助对本级审计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计;协助完成联席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协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委派的审计任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9楼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方式:电话:0592-2808421 传真:0592-2878417
五、负责人信息
辜琦皇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统筹党建、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廉政建设、人事管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和其他重大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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